
晋·皇甫谧《针灸甲乙经·序》
仲景见侍中王仲宣,时年二十余,谓曰:「君有病,四十当眉落,眉落半年而死,令服五石汤可免。」仲宣嫌其言忤,受汤而勿服。居三日,见仲宣谓曰:「服汤否?」仲宣曰:「已服。」仲景曰:「色候固非服汤之诊,君何轻命也!」仲宣犹不信。后二十年果眉落,后一百八十七日而死,终如其言。
张仲景见到二十多岁的侍中王仲宣,对他说:您有病,四十岁时会眉毛脱落,眉落后半年就会死,服用五石汤可以避免。仲宣嫌这话不吉利,接了药却不服。三天后张仲景见到他问:服药了吗?仲宣说已经服了。张仲景说:看您的气色根本不像服过药的样子,为何这样轻视自己的性命!仲宣仍不信。二十年后果然眉毛脱落,再过一百八十七日而死,完全如张仲景所言。
方已不传,不必深求。本案要领在「未病先防、既病防变」八字,以及望色可验证、预后可明言的临床自信。
真正的「治未病」,是在毫无感觉时听得进劝。面色、毛发、睡眠的小信号,往往比体检指标更早报警。
「受汤而勿服」一作「受汤勿服」;「仲宣犹不信」一作「犹不言」;另有「令含服五石汤」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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